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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11-20 来源: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浏览: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金平〔2020〕7号

各县市区金融工作局(办、服务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财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我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制定了《南阳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7日

南阳市地方金融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和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稳中求进、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依法严惩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地方金融领域预防和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治理机制,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民间借贷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
(二)互联网金融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8月10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
各县市区金融局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各自所属网站、新媒体开设“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年”专版、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度、知晓率;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牵头,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金融局负责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1.组织民间借贷、网贷平台涉黑涉恶线索和案件自查。各县市区金融局要对金融诈骗、高利贷、暴力催收、网贷平台等涉黑涉恶线索进行自查摸底,逐一甄别、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线索明,定性准。
2.建立两项机制。一是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反馈机制。各县市区金融局扫黑办将发现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内部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核查后限期将核查结果反馈给本局扫黑办,统一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打击,并密切跟踪处置进度,确保整治效果。二是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惩戒机制。凡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的机构,未经审批备案的严禁行业准入;已审批备案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依法依规取消从业资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金融局负责落实) 
(三)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加强重点领域线索排查。加大对民间借贷和网贷平台黑恶势力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金额、恶意制造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以暴力、“软暴力”或者“虚假诉讼”侵占被害人财物的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线索,重点排查民间借贷和网贷平台涉黑涉恶案件、职业放贷人案件、金融诈骗案件、高利贷案件、暴力催收案件等,及时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2.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及专项整治活动中涉黑涉恶线索,甄别后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严厉打击。
3.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加强与行业主(监)管部门、执法、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和通报反馈机制。要将“三书一函”办理作为专项整治的切入口,从本地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力争开展前端治理。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对“三书一函”办理的跟踪问效,做到齐抓共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参加单位:市人行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金融局)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
1.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围绕“问题线索清零、重点案件一查到底”目标,核查一批群众反复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专项整治行动中接收、排查的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处置;新发现、排查的问题线索限期清零。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一是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国家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河南省非法集资风险网络监测预警综合平台、省金融局领导信箱和电子政务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相关线索分享给各县市区金融局,各县市区金融局要根据信息认真核查,深挖其中的涉黑涉恶线索,甄别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置。二是要充分发挥“两项机制”作用,密切跟踪线索、案件处置进度,确保整治效果。三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局扫黑办要强化与市直单位扫黑办和县市区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机制,对涉及地方金融主(监)管领域的黑恶线索互相通报,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金融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区金融局、局各科室要自觉把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各县市区金融局负责牵头报送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于8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登记表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月1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情况;11月2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取得的成效(包含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消除的行业乱象、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等量化指标)、下步工作打算及工作建议。市局将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工作情况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杨喜柱  150377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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