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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的通知

2021-02-24 来源: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浏览:

宛政办〔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20日

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市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部门负责。对企业在上市挂牌前后遇到涉及单个部门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依规限时办理。

2.分级办理。凡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能够协调解决的事项,应予解决,不得推诿。3.统筹协调。涉及县市区多部门的事项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研究办理。超出县市区政府或其部门职责范围的,应提交市加快企业上市重大专项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

二、服务对象

省、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我市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三、适用范围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1.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手续证明的;2.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3.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4.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的;5.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

四、工作流程

1.收集。各县市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前遇到的事项。

2.办理。各县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对企业提出的事项,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办理。事项属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要采取转交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县市区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及时办理。对超出本级政府职责权限的事项,由县市区政府认定后上报市加快企业上市重大专项办公室。

3.反馈。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企业事项办理情况。对于不能如期办理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包括原因、办结时限等。4.催办。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毕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发送催办函。

五、职责分工

1.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履行市加快企业上市重大专项办公室职责,调整完善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制定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策;受理绿色通道事项申请,召开协调会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承担“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联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单位。

2.市发展改革委:办理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手续;及时办理与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相关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衔接、沟通国家和省发改委,为企业出具必要的项目核查意见;做好企业发债的政策指引;协调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积极支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培育、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3.市工信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积极支持工业类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利用市级创新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引导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重点支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加强对工业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类人才的培育;帮助企业打造名牌产品,开拓市场;培育、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类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4.市科技局:积极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积极开展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等;积极推荐申报上市后备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荐科技型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5.市财政局:负责出具所出资企业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衔接、沟通省国资委,协助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协调解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的历史遗留问题;引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各类产业引导基金,协调市级政府引导基金、信贷周转资金池积极支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已上市挂牌企业;积极培育、推荐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企业员工新增、转移、补办和规范社会保险手续方面给予支持,及时提供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协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企业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及时出具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劳动仲裁事项等相关证明。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土地、规划等方面手续,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对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担当,帮助企业明晰产权;研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积极安排、重点保障,及时办理有关规划、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协助企业查询不动产权登记状态;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培育、推荐规划设计类、矿产类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8.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并积极推荐申报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对农业类上市后备企业生产、养殖等情况出具合规等相关证明;培育、推荐农业类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9.市商务局: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涉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报送工作,并出具外商出资合规等证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担当,及时出具相关专项证明;培育、推荐商业流通领域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10.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出具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环评报告批复;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环保合规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

11.市税务局:妥善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历史遗留的各种税收问题;支持科技类后备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出具企业涉税情况证明。

12.市房产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解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

13.市住建局:负责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住建方面的手续;对住建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培育、推荐房地产、建筑行业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14.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出具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证明。

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各县市区的股份公司登记名录,为更新维护全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提供基础数据依据;负责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和股份制改造提供快速便捷服务;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等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

1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及时为企业出具住房公积金合规等证明材料。

1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及时办理企业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合规证明。

18.人行南阳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负责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信贷政策、企业及个人征信、外汇管理、发债等问题,出具企业及个人征信、外汇等方面证明手续。

19.南阳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涉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融资、债务、担保链等问题,出具企业上市挂牌中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相关证明手续。

20.南阳海关:负责指导和服务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遵守进出口相关程序规定;出具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海关管理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等证明。

21.市公安局:负责保障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经营环境安全;打击各类可能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造成影响或损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具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及相关个人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文件。

22.市中级法院:负责及时帮助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处理诉讼案件,出具企业及相关个人不存在尚未了结诉讼事项等相关证明。

2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道路运输等方面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

24.市卫健委:根据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及时主动为企业出具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证明。

25.市水利局:负责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服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6.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时出具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企业在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合规证明等文件;培育、推荐文化旅游业企业纳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27.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农业类企业发展;及时出具上市后备企业在粮食收储方面合规等证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企业上市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及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

(二)强化支持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首席服务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对接企业,适时提供上市咨询、规范指导、困难协调、政策支持等服务,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市企业上市专项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建立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未按职责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要责成相关单位限时办结;给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事项表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链接:http://www.nanyang.gov.cn/2021/02-05/318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