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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宛金〔2021〕1号)

2021-01-06 来源: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浏览: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方案的通知

 

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各责任单位:

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0)版>(豫营商2020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南阳市金融工作局特制定《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6日

 

南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南阳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对标国内省内前沿水平,增强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实体经济和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优化获得信贷水平,构建我市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普惠型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信用信息工作持续深化,征信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信贷支持

1.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倾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法人银行业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下同)余额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规模调剂,加大信贷投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时间节点:持续推动。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2.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用活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确保国家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在我市得到有序精准落实,将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市场主体。有效支持重点领域,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定向调控、精准滴灌的功能,引导资金向民营小微、“三农”、外贸行业等重点领域倾斜,有效降低重点领域融资成本。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提高政策覆盖面,增强政策透明度。强化监测统计,对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投向进行实时监测、动态调整,避免“旱涝不均”。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资金出现“跑冒滴漏”。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3.加大信用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增加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加快投放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积极运用人民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推动农信社、商行今年新投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持续提升。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扩大制造业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减少资金期限错配、短贷长用现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4.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普惠金融考核权重提升至10%以上,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出容忍度标准的金融机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免于追责。完善金融机构分类监管考核制度,完善小微企业信贷容错机制。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考评尽职免责机制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二)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

1.落实落细主办银行工作机制。强化大中型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充分发挥银行“融资+融智”的优势,组织银行对企业逐家开展对接,逐家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逐家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逐家确定跟踪服务团队,统筹开展融资管理、资金结算、资产盘活、财务辅导、信息咨询、风险管控等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 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推动企业融资能力和银企互信水平进一步提升、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选取部分重点企业解剖麻雀,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推进主办银行工作机制细化、深化、实化。加强跟踪协调推进,定期分析规上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并向各地、各金融机构通报。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

2.开展多领域多层次银企对接。加快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全面见效,“应纳尽纳”动态调整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规模,持续提高对名录库市场主体的信贷覆盖面按照“应帮尽帮”“应贷尽贷”的原则,做实“金桥工程”银企对接,提高首贷户占比。持续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及时梳理小微企业名单,依法推送企业授权的相关纳税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积极发挥线上渠道优势,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行业分工负责。

3.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和各级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基于政府采购的订单融资、在线供应链融资。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接入机构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认识,做好用户注册和应用工作,推动总体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

4.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健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直达投标企业。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三)加强金融创新

1.加大产品研发创新。各金融机构要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特点及个性化需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加强业务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有效性和精准性,切实增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2.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组织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低碳、环保等新经济领域,梳理内部政策、机制、风控体系,在组织架构、业务授权、利率定价、客户准入、信贷规模、考核激励等方面,突出差异化安排。开展绿色金融专题对接,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企业,组织金融机构逐家对接,在融资授信、利率优惠、上市培育、发行债券等方面优先支持。指导保险机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服务绿色项目投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重大环保装备专业融资租赁公司,推行“融资租赁+环保产业”的业务模式,发展环保装备特色融资租赁产品。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3.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科技信贷产品,满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深入推进“科技贷”业务,推动“科技贷”合作银行积极运用政策,扩大业务投放规模,充分发挥科技信贷准备金撬动作用。开展“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绩效评价及应用工作,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度多、贷款损失率低的合作银行给予表彰,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连续性资金扶持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4.加强政策产品宣传推介。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和创新产品宣传推介对接活动,对相关政策和产品梳理汇编,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各地、各金融机构通过政策解读、产品介绍、动漫演示、案例剖析、网络直播、实地对接和申请流程告知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推进金融机构和企业有效对接,提高政策和产品知晓度、获得率,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精准性、主动性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行业分工负责。

5.深入推进“信易贷”。加快建设我市地方“信易贷”平台,加快与省信豫融平台互联对接。集合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按照权责均衡、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依托全国“信易贷”平台,深度应用中小微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完善客户画像维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信易贷”平台产品体系,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的可得性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南阳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四)深化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南阳分厅应用

1.优化平台系统功能。根据小微企业用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求,持续提升平台使用便利度,提高平台PC端和移动端APP“豫正贷”各项适配度,提高平台运行稳定性。优化平台功能布局,提高企业所需信息识别率,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和贷款产品展示信息界面,便于企业了解和使用。优化注册流程,降低注册门槛,进一步提升企业用户体验感。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2.提升平台数据质量。根据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和平台功能需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完善数据质量,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可用性,对于已提供的数据项,要根据需求实时优化更新并及时共享至平台。要按照省平台有关标准,切实做好市县对口职能部门的数据资源归集和相关数据的整合接入,着力打造覆盖工商、税务、信用、社保等政务数据和电力、水、气、暖等公共数据的全市统一金融数据资源中心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金融工作局。

3.加快推进信贷业务系统直连。未实现信贷业务系统直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动组织本行普惠、科技和运营条线骨干人员,加快推动信贷业务系统、线上产品与平台的直连工作。普惠条线主要负责人作为此项工作牵头人,负责协调行内有关资源,做好运营条线和科技条线在数据需求、线上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科技条线骨干人员负责从技术层面推动完成本行信贷业务系统、线上产品与平台全方位直连等各项工作,实现客户从平台发起的贷款申请与本行信贷业务系统贷款申请处理流程一致,做到线上与线下统一。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金融工作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4.完善平台金融业务服务中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观念,统筹推进完善分厅建设,要按照省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省平台与市县平台的双向数据共享和业务支撑。分厅可共享使用省平台业务服务中心的企业端、银行端、政府端等各项功能,同时支持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建设具备地方特色的金融业务服务分中心。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5.加大利用平台贷款和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组织调查研究,弄清企业所需所求,利用好平台大数据技术优势,改进中小微企业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型,打造出便企利企的优质产品,尤其是要立足南阳本地特色产业,加大涉农、物流、跨境电商等行业信贷产品的研发力度。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利用总行科技优势,积极推广线上化信贷产品,推动总行或省行将新的信贷产品试点权放到南阳。地方性法人银行,特别是农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探索产品线上化的同时,充分利用熟悉乡情的优势,因地制宜创新纯信用线上信贷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

要积极使用平台进行贷款,组织各入驻金融机构深度挖掘平台提供的各类数据资源,结合各地实际和平台优势,加大创新面向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研发力度,真正把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选取特色行业、重点产业,了解银行和企业需求,精准打通相关数据,联合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信贷产品。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金融工作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6.利用平台提升服务质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好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工作,防止出现企业贷款申请累积、积压,加大客户时间压力和资金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企业融资需求,安排熟悉本行信贷产品、业务流程、信贷及风控政策的业务条线骨干,负责处理平台产生的企业贷款申请和融资需求,突破传统工作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线上信用产品做到3天内出审批结果。争取到2022年底将平台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微企业,覆盖市、县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覆盖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的服务与监管的全市统一门户入口,统一用户认证,并具备各地特色应用的全市政银企直连总枢纽,使平台真正成为中小微企业能融资、好融资的主平台。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金融工作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五)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

1.扩大系统接入范围。加强企业征信服务,不断扩大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数量和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村镇银行、公积金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有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扩大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布放力度,推进依托商业银行网银等渠道开展信用报告查询。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增强公众诚信意识。通过开展专题座谈会、成果展、征信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活动,增强企业及社会公众诚信意识,营造“用征信、助融资、促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着力推进征信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征信市场监管,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征信信息安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3.支持地方平台建设。积极配合支持有意愿、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支持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参与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4.提升征信应用水平。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价机构合法利用相关信息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资金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六)提高申贷获贷率

1.探索建立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规范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123”工作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作出明确承诺,即“1天受理申请、2天专人对接、3天反馈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查、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

2.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等方式,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降低贷款附加成本,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复制推广周转还贷金“洛阳模式”,完善周转还贷金的筹集、使用、申请、管理机制,扩大资金规模,提高运转效率。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3. 完善动产抵押办理流程。优化动产抵押办理流程,推动各地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动产抵押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站式网上办理。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后,及时明确动产抵押登记职责调整后的过渡方案,确保市场主体统一登记和查询业务平稳过渡。积极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宣传培训,加大动产抵押一站式办理、“一网通办”服务的推广力度,促使小微企业充分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激发企业资产活力。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利率压降力度,确保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发挥大型商业银行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2021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5%以内。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让利。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3.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禁止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款,变相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客户主动减免服务收费,杜绝一刀切式抽贷、压贷、断贷。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将银行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违规服务收费作为检查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

(八)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1.强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加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度,推动装备制造、食品、新型材料、电子、光电等主导产业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新设企业直接注册股份制公司。支持各类中介机构及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发挥其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及人才引进等优势,帮助企业提高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加强后备企业培育,建立企业上市挂牌梯队动态培育机制,完善分层次、分梯队的后备企业库,梯次推进,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精选层做优做强,实现转板上市。强化上市培训和服务,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主动服务,简化流程,对企业上市工作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在审在辅导企业上市进程,督促指导县市区建立工作专班,“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管家式全方位服务。进一步与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等深度合作,邀请专家团队,定期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深入企业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我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2.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扩大再融资规模,鼓励我市上市公司选择配股、增发、发行优先股等工具进行再融资,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加速产业整合,实现规模扩张。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组织各地筛选全市发展前景好、具备发行条件的优质企业,因企施策,加强债券发行主体培育,辅导有发债意愿的企业尽快达到发债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债规模和质量。鼓励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通过可转债融资,加强可转债应用场景案例宣传,扩大可转债产品知晓度。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按照“减量提质”要求推进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和能力提升,2021年底前,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县级达到1亿元以上,到2022年分别达到5亿元和2亿元。充分发挥省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和股权投资作用,2025年底前达到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全覆盖。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

2.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设立市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设立市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对市级担保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担保业务的代偿,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完善地方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1.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金融借款、企业融资类纠纷案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法律效力,丰富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外,应当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合同有效;符合法律有关担保物权规定的,还应依法认定其物权效力,增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合法多渠道融资。加强金融借贷纠纷多元化解,调解成功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出具司法文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帮助企业快速便捷低成本解决金融借款纠纷。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2.营造良好金融支持司法环境。依法维护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对相关企业适当下调利率的规定,支持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落地,不支持金融机构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行为。因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主张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降低利率的,加大调解力度,促成银企双方协商解决。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积极稳妥化解不良贷款。各县市区综合运用司法、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特别是骗贷行为。充分利用中原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依法合规对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不良金融资产的合法权利主体的不良资产进行挂牌转让,助力全市不良资产盘活。在资产盘活、司法诉讼、加快破产等方面创造条件,对涉及金融借款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4.严厉打击违法放贷行为。依法严惩“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突出问题专项评查,建立类型案件台账,明确识别标准,进行全案实质性审查,发现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行为的,依法驳回起诉,并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一)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放管服”改革

1.做好省下放审批权限后工作将小额贷款公司向大股东借款审核工作下放至省辖市金融局;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年审工作下放至省辖市金融局,年审工作由原来的每年一次,调整为每年选取1/3、三年内实现本行政区域全覆盖。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沟通联系,工作上做到无缝对接,有关审核和年审工作做好主动服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2.降低开办成本。实施容缺受理,延缓地方金融机构开办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时间,提交验资报告的时间由市金融工作局办结前调整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受理后5日内。取消地方金融机构设立、退出申请环节在当地主流报纸刊登基本情况、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材料真实性和合规经营承诺公告的强制性要求,由省地方金融工作局在门户网站公告其承诺内容。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取消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新设“融资担保公司制度”的申报材料,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到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取消市、县两级金融工作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设立、退出或换证审核时的公示环节,调整为申请人公共媒体信用承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公示(公告)。取消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审核时需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取消新设典当行的相关制度申报材料,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到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取消新设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由市金融局在请示中明确相关意见建议。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3.放宽经营范围。允许设立在市辖区注册资本3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允许注册资本2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区不跨县(市)开展业务。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建立获得信贷指标提升专项行动会商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对接,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协调会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压实目标责任

各部门、各县市区、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大对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并于每月18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市金融工作局后,统一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获得信贷指标提升对比表

指标(项目)

现状水平

升级版目标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规模

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93.5亿元

确保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

融资成本

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7.11 %

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利率压降力度,确保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大型银行继续发挥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2021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5%以内。

征信机构覆盖面

征信系统已收录南阳市企业11.29万户,接入征信系统的地方性法人机构(不含两类机构)占全100%

积极推进符合条件且有接入意愿的村镇银行、保理公司等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加大自助查询、线上查询服务推广力度。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开通用户493户,促成企业融资238.54亿元

在政府或相关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积极会同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大企业、政府采购系统与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鼓励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注册用户,积极开展在线供应链融资,提高应收账款融资规模。

担保机构

资本金规模

市、县两级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仅1.1亿元,县级政府性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占20%

2021年底,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县(市、区)级达到1亿元以上。

担保费率

 

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加权平均为1.7%

2021年底,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