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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金融机构2020年度金融扶贫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宛金〔2021〕4号)

2021-01-08 来源: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浏览: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2020年度金融扶贫

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农信办、农业银行南阳分行、邮储银行南阳市分行、农发行南阳市分行:

 《南阳市金融机构2020年度金融扶贫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金融工作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8

 

 

 

 

  

 

南阳市金融机构2020年度金融扶贫

工作考评办法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金融信贷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确保打打好脱贫攻坚战,依据南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直行业部门、市派定点扶贫单位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价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市农信办、农业银行南阳分行、邮储银行南阳市分行、农发行南阳市分行。

二、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分类考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原则。根据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结合各自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不同任务,对相关金融机构金融扶贫“三个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对各考评对象“个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按照“好”、“较好”二个等次(分别占比80%、20%)分类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四、考评内容

考评工作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机构自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

(一)责任落实情况(20分)

考评对象是否将金融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是否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履职尽责是否制定本机构金融扶贫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等。      

(二)政策落实情况(20分)

考评对象所负责的扶贫政策、项目争取情况;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建立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内部工作流程是否清晰;是否制定专门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意见、实施方案或精准扶贫工作措施;是否开展金融扶贫宣传活动等。

(三)工作落实情况(60分)

1.对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南阳市分行的考评,主要根据其在全省本系统金融扶贫工作的位次,结合南阳实际工作落实情况综合评定。

2.对南阳市农信办、农业银行南阳分行、邮储银行南阳市分行考评,按照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当年投放余额(15分):以金融机构当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余额占全市当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总额的比例计分;

②易致贫边缘户扶贫小额贷款当年投放余额(15分):以金融机构当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余额占全市当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总额的比例计分;

③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当年投放余额(10分):以金融机构当年精准扶贫企业贷款余额占全市当年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总额的比例计分;

扶贫小额贷款逾期处置情况10分):提前两个月将即将到期的扶贫小额贷款余额告知当地扶贫办、金融服务中心、乡镇(办事处);积极组织上门清收,制定清收措施,及时化解处置逾期贷款;

⑤金融扶贫创新服务及产品(10分):是否积极拓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是否有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扶贫服务体系设立工作;是否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供给;是否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是否对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开展创新清收工作并取得成效等,以上指标每项得2分,满分为10分。

(四)加减分项

1.加分项(10分):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思路取得成效并在市级以上复制推广的;在全国或省级大型会议上有典型发言的;被国家或省级新闻媒体报道且有较大影响的;在本地召开国家、省级脱贫攻坚现场会的;以上四项指标每有一项加3-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减分项(10分):各考评对象未对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分析总结,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扶贫工作总结进展报告、数据报表,存在虚报、漏报、迟报等问题;存在电话、上访告状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要求对贷款情况在到期前两个月向当地金融局(办)履行报告程序,对处置化解扶贫贷款逾期配合迟,效果不明显;以上三项指标每有一项扣5分,最高扣10分。

五、考评方式

(一)自评

各考评对象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市金融工作局上报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

(二)综合考评

市金融工作局在各考评对象在自评基础上,综合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全国扶贫信息开发系统》有关数据,对被考核对象有关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谋划情况、精准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等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和综合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考评对象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参加考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向考评对象提出考核评价之外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考核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 

附件:南阳市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