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属市 |
社会信用代码 |
1 |
河南新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100MA46Y5L29Y |
2 |
郑州新发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100MA4678T98Q |
3 |
河南大河财立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开封市 |
91410296MA459F2F41 |
4 |
河南金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开封市 |
91410296MA462K0R6F |
5 |
河南久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100MA9GPL4QXP |
6 |
郑州天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100MA9H0G8Y1H |
7 |
河南来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100MA468EYM8Y |
8 |
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91410000MA9KNECYXT |
9 |
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
特别提示:
一、商业保理公司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
(一)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
(三)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五)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
(六)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
(七)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二、在日常经营中,商业保理公司应遵守以下监管要求:
(一)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
(二)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
(三)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四)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
(五)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主办: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中区6号楼5层 电话:0377-63161936
派驻组监督举报电话:0377-63196601 监督举报邮箱:zgxwjjz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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