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为强化典当行风险监管,明确典当行底线性经营规则,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按照“聚焦主业、减量增质、规范经营、守住底线”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河南省典当行业务经营负面清单》。
全文如下:
河南省典当行业务经营负面清单
典当行在日常经营中,应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十、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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